今天,德国商业报纸Handelsblatt报道称,已有40家银行与德国监管机构BaFin接触,表示有兴趣涉足数字资产或加密资产托管业务。 12月底,德国通过了一项新法律,将最新的欧盟洗钱指令纳入其《银行法》(KWG),其中涵盖了加密资产的托管。新法规于1月1日生效。
想要扩展业务以涵盖数字资产托管的现有银行现在将需要额外的许可证。
但是,加密资产的定义足够广泛,可以涵盖加密货币和资产支持的数字资产。因此,银行的兴趣可以被视为对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兴趣。
两个月前,德意志交易所的一位发言人在宣布证券交易所将其数字资产重点从瑞士转移到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时引用了这项立法。
德意志交易所发言人说:“德国联邦政府将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及合规工作组立法中的相关变更(银行法)创建新的框架条件,这是其区块链战略的一部分。” “其中一部分将是将数字资产分类为合规工作组内的“加密价值”,以及预计将引入非物质化/数字证券。”
新的加密资产定义
银行立法将加密资产定义为:
“没有任何中央银行或公共机构发行或担保的价值的数字表示,不具有货币或金钱的法律地位,但具有自然人或法人的身分 根据协议或实际惯例接受付款 或用于投资目的 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传输,存储和交易”它明确排除了支付服务法规涵盖的电子货币以及纯粹用于支付的某些款项。
弗兰克·舍弗勒(FrankSch?ffler)是德国国会议员,向汉德尔斯布拉特(Handelsblatt)讲话。 “市场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联邦财政部的预期。这既是福也是祸,”舍夫勒说。 “对加密货币托管许可证的高需求表明,公司越来越多地采用区块链技术,但这也是新法规的结果。”
虽然加密货币托管组织必须立即实施反洗钱流程,但法律概述了许可的过渡期,该过渡期持续到11月底。但是,这些过渡规则仅适用于非银行现有的加密保管人,包括外国保管人。这些企业必须在3月底之前提交意向书,并在11月底之前完成许可申请。
似乎其他现有的加密货币业务(例如交易所)已经被以前将比特币归为虚拟货币的立法所涵盖,因此过渡规则并未涵盖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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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ledgerinsights.com/digital-asset-custody-forty-german-banks-cryptocurrency/
原文作者:Ledger Insights
编译者/作者:wanbizu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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